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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9个单位被命名为2021年度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和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2-07-22 11:07| 来源:阿坝日报

近日,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区(系统、单位)的决定》,汶川县9个单位被命名为2021年度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和先进单位。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汶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汶川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税务局、四川卧龙投资有限公司和移动汶川县分公司被命名为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汶川生态环境局、仁杰玻璃有限公司、高远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被命名为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下一步,汶川县被命名单位将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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