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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积极推广阿坝县村规民约试点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1-09-07 09:09| 来源:阿坝州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有效深化村民自治、创新社会治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阿坝州民政局对阿坝县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中的4个方面经验做法进行提炼,并在全州范围推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规范村规民约工作,阿坝县民政局会同政法委、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明确组织领导、完成时限、修订程序等,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合乎法律和政策尺度,保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施行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并组织21个乡(镇)干部开展集中培训。

二是规范制定程序。各村按”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开展工作,通过“三上”征求县、乡及法律机构的意见,有助于强化村规民约的权威性;通过“三下”与村民、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沟通交流,有助于充分体现民意并得到群众的衷心赞同和自觉执行。

三是有效结合实际。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符合当地的村情、民意,防止简单照抄照搬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防止以规约处罚代替法律的原则,阿坝县将“三反二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和义务教育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取消了与法律、法规冲突抵触的内容,如罚款、开除村籍等,村规民约内容进一步规范。

四是开展法治体检。按照省、州民政等多部门指导意见,由县民政、司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等部门对现行的村规民约分批次、逐村进行法治体检和审核。法治体检和审核完毕后,印发通知将法治体检结果和审核结果反馈给各乡镇进行修改完善。民政局将各乡镇修改完善的村规民约再次进行审核反馈,由各乡(镇)将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反馈各村,并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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