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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5 17:01| 来源:阿坝州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阿府发〔201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1〕3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设立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白理成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田晓丹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秦大林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肖友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廖 敏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全富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建    州卫生局局长

马平章    州发改委副主任

苏红群    州经信委副主任

李建军    州教育局副局长

宋远军    州科技局副局长

郑祖全    州公安局副局长

唐小兰    州监察局副局长

胡昌明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 毅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副局长

胡海生    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 祁    州水务局副局长

王肃勤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杨贵生    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林 蓉    州商务局副局长

吉松平    州卫生局副局长

王树云    州食品药监局局长

斯卫平    州工商局局长

勒乌戈    州质监局局长

三、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吉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阿坝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现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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