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阿府发〔201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发〔2011〕3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设立阿坝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白理成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田晓丹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秦大林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肖友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廖 敏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全富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建 州卫生局局长
马平章 州发改委副主任
苏红群 州经信委副主任
李建军 州教育局副局长
宋远军 州科技局副局长
郑祖全 州公安局副局长
唐小兰 州监察局副局长
胡昌明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 毅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副局长
胡海生 州环保局副局长
王 祁 州水务局副局长
王肃勤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杨贵生 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林 蓉 州商务局副局长
吉松平 州卫生局副局长
王树云 州食品药监局局长
斯卫平 州工商局局长
勒乌戈 州质监局局长
三、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吉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阿坝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现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