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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

发布时间:2023-01-10 10:01| 来源:阿坝州林草局

阿坝州林长令

 

 

第1号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已经州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州林长:刘坪 罗振华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总林长第1号令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全州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切实做深做细州委州政府林长制工作部署,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
一、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主体、部门协同、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清单,健全配套制度。强化林草湿资源信息收集与通报工作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二、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阿坝州林(草)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认真履行巡林(草)职责,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各级林长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作为巡林重点,增加巡林频次。
三、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督查。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国家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力度。高质量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切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严肃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等行为。
四、培育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结合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科学划定边界范围和管控分区,实施林草生态修复治理、退化湿地修复、沙化土地治理、干旱河谷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推进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着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积极稳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发展特色林草产业,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探索更多林草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
五、维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安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火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建强火情早期处置力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科学安全高效扑救火灾,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实现连续3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目标。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抓好松材线虫病、草原鼠害、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防治工作。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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