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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6-12 08:06|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做好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加强信用监管、创新信用应用,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制度规范
  1.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政策精神,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我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制度,研究起草《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南省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持续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过程中纳入信用管理有关要求。(厅法规处、运管处、安监处,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完善目录清单。参与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年度更新工作,梳理编制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及其细化条目,明确对应的具体行为、公开属性、共享范围、归集来源和渠道、更新频次。(厅法规处牵头)
  二、加强省市协同,鼓励基层创新
  3.加强案例征集。聚焦交通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执法等重点领域,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典型案例常态化征集,强化经验总结和交流互鉴。评选河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鼓励地市创新。鼓励各相关业务领域指导基础条件好的地市开展信用监管创新,打造行业“信用+”应用品牌,强化典型引领,省市协同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建设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培育诚信文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部署,深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快递”主题宣传等活动,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宣贯,突出线上线下融合,通过车、船、机、路、港、站和各类媒体阵地,大力营造“诚信守法、一路畅行”的行业氛围。(厅法规处牵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信息归集,深化分析应用
  6.优化系统功能。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省交通运输信用协同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理、统计分析、信用监测等功能。(厅法规处、科技处、省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提升数据质量。按照《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指标》《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归集行业信用信息,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加强与工程建设、运政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航运海事等业务系统的衔接融合,着力解决信用信息重复录入、多头报送问题。(厅规划处、建管处、安监处、执法局,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建设中心、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加强分析应用。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优化信用信息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分级共享服务,实现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信用状况分析和发展变化趋势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加强信用与执法等数据的共享,便利企业查询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厅执法局、省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保障信息安全。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定期测评。全面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加强数据要素可信流通安全保障,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篡改及泄露信用信息行为的监控,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省指挥中心牵头)
  四、加强信用应用,提升监管效能
  10.推广信用承诺。在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执法、科研诚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探索推广信用承诺应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等事项中深化告知承诺应用。深化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应用。加强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推动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科技处、执法局,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建设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规范信用评价。规范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道路运输企业、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道路运输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等工作。评价结果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信用交通·河南”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各业务领域探索动态评价,缩短评价周期、全程电子记录、实时结果共享,更好支撑高效审批、精准监管和有力执法。(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建设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2.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评价等级在招投标中的应用,推动在道路客货运、驾培、维修等领域依据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诚信考核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推进巡游出租汽车通过车载终端、顶灯或服务监督卡等形式标注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以“看得见的信用”促进服务水平提升。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红、黄、绿”赋码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信用评价等级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在重点领域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规范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认定、公示、发布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在“两客一危”、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大件运输等重点领域,针对执业规范、平台服务、司机权益、安全隐患等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开展失信治理,提升服务质量。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依法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优惠政策或者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优评先、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等重点监管措施。(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建设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强化守信激励。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在行业重点领域实行优化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探索实施交通物流领域“信易批”“信易行”“信易贷”等“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创新“信用+”场景,实施“信用+”工程,让诚信市场主体享受更多交通出行、货运服务、驾培汽修、融资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便利。(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省交通中心、运输中心、建设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便捷信用修复。全面建立一处罚一告知“两书同达”制度,确保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被处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达到100%,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推动省交通运输协同共享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修复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信用修复信息自动比对、同步处理,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法规处、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执法局、省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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