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16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白玛罗尔伍带队赴松潘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松潘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尚基斯甲参加执法检查和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川主寺松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进安小学、县疾控中心、丹珠梅朵牦牛肉生产加工基地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查看了食品生产加工、贮存、留样、检验检测、宣传和培训,场所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储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控制过程和相关资料留存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尚基斯甲汇报了松潘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驻县州人大代表、参会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执法检查内容作了发言;执法检查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内容,与松潘县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松潘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食品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松潘县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食品安全全过程,推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