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面强化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四川高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台《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与司法各领域工作逐一对标对表、全面落实,统筹营商环境建设与法院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等角度,提出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30条具体措施。此外,《意见》还对五项配套机制建设进行了明确,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鼓励改革创新,健全调研机制,强化宣传引导。
《意见》提出,要把握全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即到2027年,经营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堵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投资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显著提高,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