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和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近日,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聚焦药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一是药品购、销、存环节,票、账、货一致情况,确保药品源头可追溯,全链条质量安全可控。二是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特殊管理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实名制购药限量销售登记情况的管理制度,防止药品流弊现象。三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对各药品门店执行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情况,落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管理等。四是聚焦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环节,核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确保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擅自提价、隐性消费、捆绑消费等情况存在,全力保障患者用药用械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家次,药品零售连锁(加盟)公司2家次,药品零售经营企业55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5家次;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约谈药品零售连锁(加盟)公司总部1家,对药品零售药店下达责令改正2家;移交查办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劣药案件1件。
下一步,汶川县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以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同时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医疗机构、药店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药械违法行为,确保药品经营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