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部门联合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作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履行规范设置安装制水设备、加强制水设备日常管理、严格开展水质检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公示信息等责任。
《通知》提出,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监管结果,将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推送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民众理性选择合规经营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信用评价优良经营者开展合作。各部门要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双随机抽查的频次,对信用评价优良经营者合理优化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