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阿坝州各地围绕“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3月15日,马尔康市在州市场监管局、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统一部署下,联合马尔康市市场监管局、马尔康市公安局、马尔康市综合执法局、马尔康烟草专卖局、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在九洲广场开展了“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同时,开展消费维权进超市、进市场活动,走进马尔康综合市场、滨河市场、邻你超市、大润发超市、药店、餐饮店等经营户50余户,把消费维权理念贯穿执法与服务的全过程,教授消费者如何查看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怎样识别假冒伪劣、怎样选购安全放心商品等,引导消费者树立文明、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向消费者宣讲如何正确购买物品,提高理性消费意识,把维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口袋1000个,宣传抽纸600盒。
3月15日,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围绕“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开展了现场专题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郭素梅到现场指导宣传活动。
宣传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的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并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向群众介绍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技巧,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的驻足观看和积极参与。组建联合执法组,并结合“春雷行动2023”针对城镇社区、药店、超市、农资、酒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开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人次,宣传人员30人次,播放、张贴宣传标语8处,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共计2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80余人次。
3月15日,小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综合执法局、县科农水局、消防队、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了以“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联合执法行动。
在和谐广场前,宣传人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指南》《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普法内容进行宣传,并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个,参与部门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展示等方式,为消费者现场辨别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开展了3.15期间超市货品商品质量安全检查及罚没物资集中销毁活动。罚没物品包括假冒伪劣的牛肉干、过期饮料等不合格产品20余种。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7条,播放消法音频资料120余分钟,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计2000余份。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以来,阿坝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深入校园、农村、农贸集市等领域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公益宣传画、设立咨询台、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单(书籍)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如何正确维权,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者知晓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讲解常见的消费陷阱,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擦亮“慧眼”、避免“套路”。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宣读了部分维权知识,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系列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下一步,阿坝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主动化解消费纠纷,营造放心消费氛围,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若尔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多措并举开展为期15天的“3∙15”系列活动。
3月15日,若尔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司法局、烟草局、金融机构等放心舒心成员单位,联合商业社区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提振消费信心3·15宣传手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食品安全知识问答50问》等宣传资料,设置假冒产品展示台、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受理台,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消费维权知识,有效引导了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结合“春雷行动2023”,在县域内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舆论关切的六大重点领域,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而大力提升消费市场秩序。截至目前,查处各类违法线索35件,办结28件,罚没6万余元。
开展“八进”系列活动,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若尔盖县实际,将“进企业”纳入2023年“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方案中。自3月1日起,分步骤、分阶段、分领域扎实开展“八进”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牧区、进寺庙、进企业),有效提升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维权意识,以“手把手”指导、“保姆式”服务的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年报入户“面对面”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缩短为“零距离”。
此次“3∙15”系列活动,共开展“八进”活动10余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9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展示2类6个品种假劣商品,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受理台1个,接受群众咨询180人次,推送消费维权短信4万余条。
3月15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红原县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在红原县牦牛雕像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团县委、消防大队、烟草公司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传活动主要采取现场摆放展板、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产品、解答消费者咨询等形式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零距离互动,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消费陷阱,向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防诈骗知识,提高群众的鉴别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开展了“3.15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红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海参加次活动。共无害化处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过期产品等200余件,货值3余万元。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实用手册1200余份,宣传品2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带动群众广泛参与,达到了广泛宣传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的效果。
3月15日,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卫生健康局、检察院、文体旅游局、公安局、科技农牧局等部门,开展以“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3.15知识有奖问答区、12315投诉受理区、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区,活动以媒体报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知识有奖问答,强化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保护的认识,营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现场出动宣传人员20余人次,解答100余人次,受理消费维权1件,发放了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400余份。
3月以来,松潘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了“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线上活动通过公众号、企业及个体户微信群发布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阅读量达500余人次,电视台全天候滚动播放“3.15”消费维权专题宣传视频,印发《“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宣传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诚信经营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7条,接受电话咨询30余人次。
线下活动主要通过联合相关部门、通讯企业、金融企业等走进基层,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传导消费维权正能量。3月1日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活动期间开展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水电站在用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化妆品市场专项监管及州、县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进村庄宣传等系列活动。
3月15日当天,松潘县消委会组织松潘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农局、县烟草管理局、农行松潘县支行、电信松潘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走上街头,在县城十字路口开展了“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50余人次,宣传车辆8台次,现场悬挂宣传横幅5条,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对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知识进行了现场讲解,共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理投诉3件。为了进一步震慑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还集中展示了假冒伪劣奶精、奶粉、肉干、饮料、啤酒等物品,并于活动结束后,对1000余公斤假冒伪劣、过期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进一步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氛围,3月15日,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在县城新区文化广场、漳扎镇(景区)游人中心广场组织开展了“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大型宣传纪念活动,九寨沟县政府副县长王崇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活动通过设置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年报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维权方式和渠道,以及维权所需要的凭证,并重点就消费者如何识别假货和过期变质食品,如何预防诈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网购代购出现的风险等群众较为关心和渴望得到解答的问题一一进行讲解,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倡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打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50余人次,现场处理投诉举报3件。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执法局、等19个部门、9家企业共计180余人参加了活动。
3月15日,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县委宣传部、公安局、经信局等21个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以“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咨询台和消费者投诉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耐心解答来往群众咨询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烟草专卖局还对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烟酒等产品进行了集中公开展示,通过真假对比、现场解说等方式,让群众掌握识别真伪的方法,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本次活动现场共出动宣传人员42人,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约8000份,接待消费者咨询150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各种疑问60余条。
3月15日,汶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科农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宣传栏、宣传单等,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上下功夫。以进市场、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多种形式强化宣传造势。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在“3.15”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65人次,不断筑牢经营安全底线,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营造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3个镇8个村农村,以“乡村振兴、护农春耕”为主题,突出“家用电器选购、农资产品识别、旅游消费维权”等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关心关注,以“发放资料、发放礼品、解答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村消费群体普及消保维权知识,介绍农资商品真伪分辨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传递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农村老年消费者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积极主动维权、合法维权。先后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70人次,并告知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呼吁广大消费者主动收集提供线索,营造共治共享消费维权环境。
3月15日,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司法、文明办、综合执法、文体旅、科农水、消防、农业银行、“三大运营商”等12个单位,以“向消费者报告,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采用“传单发放”“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的方式,面向群众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分别就“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消防用品质量安全”“涉旅投诉”“农资打假”“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金融犯罪”等内容向群众作了生动细致讲解,并通过“案例分析”“不合格产品展示”的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认识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现场工作人员还就消费者正确维权要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解读,强调选购商品时“途径要对”“资质要齐”“票据要全”“不贪便宜”“莫嫌麻烦”,要不断强化自身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主动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法律的“宣传员”,正确地引导身边人,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依照“分门别类、科学销毁、保护环境”的原则,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现场就前期没收的假冒伪劣白酒、过期食品、不合格电器、涉及违规生产的外包装袋等1.5吨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并面向辖区消费者,通过经营户微信群、微理县等官方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有力地震慑了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商品的不法商户,进一步强化辖区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
3月15日上午,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牵头组织县公安局等14个部门、3家电信运营商、4家金融单位等21家宣传主体,在政府广场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以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投诉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计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县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普及消费维权、传销防范、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相关知识。并对前期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进一步优化消费法治环境提高消费维权机制法治化建设水平,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氛围。
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315宣传手提包260个,现场解答农资、烟酒、食品、电信等类型的咨询200余人次,销毁假冒伪劣产品5吨,涉及案值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