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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3·15” 汶川司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21 11:03| 来源:州司法局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消费权益维护意识,助力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汶川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凝心聚力为共建诚信汶川提供丰盛的“法治大餐”。


全域同推进,基层司法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一是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采取走访商铺、集市摊位、景区以及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的方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向群众以及游客发放“防诈骗宣传手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告知群众如果遇见消费欺诈的行为一定不要坐以待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警示消费者要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别把“雷碧”当雪碧;同时引导商家诚信经营的同时也要提升自我鉴别假货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二是重点聚焦老年人弱势群体,对活动现场老年人重点提示要时刻谨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陌生电话等,助力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三是通过“线上+线下”组合模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教育视频和消费侵权维权案例,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消费维权意识,引导他们遇到消费纠纷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宣传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化身普法志愿者,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让他们从影响社会稳定的“负能量”,逐渐变成宣传法律法规的“正能量”。


助力主会场,法律服务护航消费者权益保护。3月15日下午,汶川县司法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锅庄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主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条款、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维权、合法维权普法志愿者面对面、零距离向群众讲解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邪教、消费投诉、网上购物、虚假识别等有关知识,针对大家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和科普。

 

汶川县司法局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共派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普法礼品15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此次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切实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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