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消费权益维护意识,助力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汶川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凝心聚力为共建诚信汶川提供丰盛的“法治大餐”。
全域同推进,基层司法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一是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采取走访商铺、集市摊位、景区以及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的方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向群众以及游客发放“防诈骗宣传手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告知群众如果遇见消费欺诈的行为一定不要坐以待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警示消费者要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别把“雷碧”当雪碧;同时引导商家诚信经营的同时也要提升自我鉴别假货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二是重点聚焦老年人弱势群体,对活动现场老年人重点提示要时刻谨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陌生电话等,助力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三是通过“线上+线下”组合模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教育视频和消费侵权维权案例,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消费维权意识,引导他们遇到消费纠纷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宣传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化身普法志愿者,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让他们从影响社会稳定的“负能量”,逐渐变成宣传法律法规的“正能量”。
助力主会场,法律服务护航消费者权益保护。3月15日下午,汶川县司法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在锅庄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条款、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维权、合法维权。普法志愿者面对面、零距离向群众讲解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邪教、消费投诉、网上购物、虚假识别等有关知识,针对大家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和科普。
汶川县司法局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共派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普法礼品15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此次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切实提升消费者获得感,促进消费活力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