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有效机制,也是反映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我州漏报瞒报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州发改委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标准、建立监督机制等多项举措,不断强化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力度,我州“双公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梳理事项,明确工作责任。召集具有“双公示”权责事项的州县部门召开视频会议,排查数据是否全量上报、规范上报、及时上报。针对排查结果,认真做好遗漏数据补报、错误数据修正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于规定时限前将2021年以来产生但未上报的“双公示”信息补报至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完成历史错误数据修正工作,确保“双公示”数据及时、合规、准确、全量,实现“双公示”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截至目前,召开“双公示”专题培训会4次,共1400余人次参会培训。
二是制定标准,开展业务指导。通过“线下+线上”模式对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给州县级各部门开设“双公示”信息报送账号,制定“双公示”信息检验标准、校验规则,定期举办“双公示”数据报送业务培训,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的法律法规依据、数据标准和常见异议等方面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对数据报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答疑,规范各成员单位上传公示信息,新增“双公示”账号,确保“双公示”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共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账号844个。其中州级131个、县级713个。
三是加强治理,确保数据质量。建设“双公示”专项业务系统,实现数据传输、质量校验、漏报瞒报核查、跟踪提醒等全流程智能化运行,并加强数据源头治理,对于各相关部门每月上报的数据台账,比对校核数据并按月通报全州“双公示”数据上报及质量情况,确保每项数据均高质量、全面合规上报。目前,共归集全州“双公示”数据累计达40864条,其中7月集中补报以来入库数量为23469条。
四是督导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采取随机+定向抽查方式,不定期、分轮次对州县级有关部门“双公示”台账和实际上报数据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核查,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每月统计、核实、汇总各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对不按要求录入而出现错报以及发生迟报、瞒报问题的,在“月通报”中进行通报,“双公示”信息及时性、合规性、完整性有了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数据源头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深入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定期召开“双公示”报送工作培训会,促进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