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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阿坝州公布2起涉旅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9-03 17:09| 来源:阿坝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案例一
孙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情简介:2026年6月18日,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雷霆行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在松潘县川主寺镇浣彩坊点位,对旅游车辆及导游开展现场检查。在核查车牌号为甘A66602旅游团队过程中,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后,要求现场带团人员孙某出示导游证及电子行程单。孙某无法提供本人导游证,其出示的电子行程单登记导游为王某辉,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立案调查。经查,孙某未取得导游证,不具备导游执业资质;登记导游王某辉因个人事由无法带团,未向所属旅行社报备,擅自委托孙某顶替开展带团服务。孙某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执业活动,其行为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导游执业许可是法定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不得擅自从事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本案中,持证导游私自转让带团业务、无证人员违规上岗带团,既违反导游执业管理相关规定,也给旅游服务质量埋下隐患,同时带来较大安全风险。各旅行社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导游委派、行程报备等内部管理制度,严禁默许、放任无证人员顶替执业、私自转团接团;全体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恪守执业行为规范,严禁私自转接带团业务,坚决杜绝无证执业、违规顶岗等问题,合力维护规范有序的旅游执业环境。

案例二
导游许某在导游活动时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情简介:2026年6月11日,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电话投诉,内容为“导游许某在带团期间在柜台给游客算命、卖玉”,涉嫌存在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经初步核实,上述行为发生地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境内。经调查,许某在车上讲解加持消磁、玄学风水的内容,希望游客购买玉石。当事人许某在执业过程中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许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委派导游的旅行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诚信执业、规范服务是导游从业的基本准则,严禁导游利用封建迷信、虚假宣传等方式欺骗、诱导游客消费。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破坏旅游服务口碑,更是典型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松潘县将保持旅游市场执法整治力度,严查欺骗、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松潘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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